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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亿!4月13日安庆第二季度首场土拍告捷!
来源:乐居买房2021-04-13 10:46:38
摘要
2021年4月13日,安庆第二季度首场土拍告捷!总成交价18.92亿!

  2021年4月13日,安庆第二季度首场土拍告捷!总成交价18.92亿!

       1、安徽邦泰控股成功斩获庆自然出字〔2021〕011号地块,成交总价为63500万元,楼面价3533.57元/m²。

       2、安徽宜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功斩获庆自然出字〔2021〕012号地块,成交总价为77100万元,楼面价5072.9元/m²。

       3、安徽万兴置业有限公司成功斩获庆自然出字〔2021〕013号地块,成交总价为48600万元,楼面价6806.26元/m²。

011、012、013号地块今日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庆自然出字〔2021〕011号地块:

  1.地块位置:位于东部新城;

  2.地块范围:晴岚路以西、白泽路以北(融创项目东侧);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4.出让面积:81684.04(合122.53亩);

  5.出让年限:70年;

  6.容积率:lt;2.2;

  7.建筑密度:≤25%;

  8.绿地率:≥35%。

011、012、013号地块今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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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庆自然出字〔2021〕012号地块:

  1.地块位置:位于东部新城;

  2.地块范围:滨江大道以北、顺安路以东(中梁项目南侧);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4.出让面积:69083.67(合103.63亩);

  5.出让年限:70年;

  6.容积率:lt;2.2;

  7.建筑密度:≤22%;

  8.绿地率:≥35%。

  9.竞得人须代建YJ07-2802地块内36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编制代建学校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按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迎江区政府。涉及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所有规费由竞得人承担,学校交付标准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代建)幼儿园、小学、初中精装修移交最低标准(暂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20〕25号)执行。由迎江区政府负责办理学校划拨供地手续,市住建局、市教体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管。

  10、竞得人代建的学校须与本次出让地块同步建设,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不能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代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竞得人拒绝继续履行的,须承担实际建设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市教体局、迎江区政府监督落实。

011、012、013号地块今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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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庆自然出字〔2021〕013号地块:

  1.地块位置:位于迎江区;

  2.地块范围:原红旗机床厂及周边地块;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4.出让面积:35702.44(合53.55亩);

  5.出让年限:70年;

  6.容积率:<2.0;

  7.建筑密度:≤30%;

  8.绿地率:≥30%。

  9.竞得人须在YJ03-0402地块内配建中心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配建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迎江区政府。

  10.竞得人须在YJ03-0501地块内无偿代建6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0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34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厕一处,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不少于50个公共停车位。以上代建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迎江区政府。涉及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所有规费由竞得人承担,幼儿园交付标准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代建)幼儿园、小学、初中精装修移交最低标准(暂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20〕25号)执行,由迎江区政府负责办理YJ03-0501地块划拨供地手续,市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管。

  11.竞得人代建的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公共停车场、少年宫东路东二巷需与YJ03-0402地块同步建设,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不能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代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竞得人拒绝继续履行的,须承担实际建设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迎江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011、012、013号地块今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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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庆自然出字〔2021〕012号YJ07-3001地块东侧公用设施用地中规划建设一座110KV变电站、一处垃圾转运站等公共配套。南侧现状有部分杆线未迁移,待滨江大道修建时一并迁改。

  2.上述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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