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华中西路北一巷、西至少年宫东侧规划居住用地、南至华中西路北侧住宅、北至青少年宫东二巷,总面积约为1.11公顷。为满足地块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经我局研究,现将《安庆市YJ03单元04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庆市YJ03单元04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安庆市YJ03单元04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简要说明)
一、 规划背景
YJ03单元0403地块(下称规划地块)位于安庆市YJ03规划管理单元。为满足地块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完备土地出让手续,特编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华中西路北一巷、西至少年宫东侧规划居住用地、南至华中西路北侧住宅、北至青少年宫东二巷,总面积约为1.11公顷。
三、 指标控制
(一)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YJ03-0403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二)建筑退让
1.新建建、构筑物后退华中西路北一巷、少年宫东路东二巷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5米;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0米。
2.围墙及附属物后退华中西路北一巷、少年宫东路东二巷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
3. 围墙及附属物退让道路的区域内应作为景观绿化带,不得做停车,并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进行景观设计;围墙建设形式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
(三)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界线、日照等须遵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执行,同时须满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规定要求。
(四)停车位配建
1.住宅建筑按照机动车≥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住宅建筑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2.公共建筑应按不低于机动车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五)配套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文体设施、物业管理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快递接收设施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执行。
(六)开发控制引导
1.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市住建局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及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2.应处理好与周边现有建筑的日照、间距、通风要求。
四、 道路系统控制
规划地块道路交通主要依托现状的华中西路北一巷,规划的少年宫东路东二巷,华中西路北一巷、少年宫东路东二巷道路红线宽度为9米。
竖向设计依据华中西路、少年宫东路、华中西路南二巷现状道路标高确定,规划路面高程在13.33-12.17米(1956年黄海高程)之间,地块规划建设要做好与规划道路的衔接。
五、 市政工程
规划地块内的市政工程包括给水、电力、电信、燃气均由周边城市道路相应市政管网接入,并按要求配建相关设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地块内雨水、污水排入周边城市道路市政管网。
附图:
1.区域位置图
2.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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